
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时,涉及的财物可能涵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甚至是第三人持有(占有)的财物,因此如何处理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是司法实践的难点。笔者认为,需要按照以下三个步骤来处理。1.明确财物的性质;2.确认财物归属;3。细分财物返还的情形。 建议我国未来立法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并在制度层面强化对DNA数据库管理和运用的监
法庭科学DNA数据库是打击犯罪的一柄利器,但是,对DNA样本的提取和使用却会带来很大的风险。提取公民DNA生物样本的行为可能侵犯身体完整权,分析和储存DNA分型结果会侵犯公民的资讯决定权,储存DNA生物样本可能严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为保护公民权利,西方国家要求建立和运用DNA数据库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司法审查原则、比例原则以及分散管理原则。我国法庭科学DNA
物证“说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们以为物证都不会“说谎”,从而盲目得相信物证。下面从物证的特征开始去揭穿也会“说谎”的物证的真正面纱,并以辛普森一案为例深入讲解。
物证作为七种证据的一种,它除了具备证据的上述一般特点外,还有其特殊性。物证是与犯罪相关联,能够证实案件情况和被告人情况的实物或者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
合同书是得以再现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明,其可成为当事人主张利益的重要证据
在合同纠纷案中,合同书是得以再现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明,若经法官审核符合了关联性、合法性和客观性的条件,即可成为当事人主张利益的重要证据。书面合同之所以成为书证的具体原因有三:一是书面合同是以客观物质材料为载体,借助文字、符号及其组合来证明案件事实,区分于以外部特征的物质属性本身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证;二是书面合同一般是在诉讼之外做出的,其对象一般不是正在审理
在提取事故物证应该注意的几点事项:一、事故物证的提取工作,应在事故痕迹勘验工作完成之后实施,以免影响事故痕迹的勘查和鉴定;二、为了保证事故物证检验鉴定结果的准确可靠,在勘查和提取物证的过程中,要防止所提取的物证被污染;三、所提取的物证样品,要随时注明提取部位和名称,以免混淆;四、取证检验的物品或车辆,应暂时扣留,待检验鉴定工作结束后予以发还;五、微量物证及附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刑事诉讼的证明中是如何巧用物证、书证的质证的
物证、书证在刑事诉讼的证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对物证、书证进行质证,是刑事辩护的重点暨难点,但现行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为了准确、充分地运用这个证据规定,本文以刑事辩护实践为出发点,以新规定为主线,探讨对物证、书证的质证方法,以期刑事辩护中对物证、书证的质证更加明确、规范、专业。一、对证据不足的物证、书证的质证方法;二、对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物证、书证的质证
微量物证在诉讼实践中的作用是非常广的。笔者就从下面几点来谈谈其在实务中的作用:1.微量物证可以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和缩小侦查范围;2.微量物证可以为证实犯罪提供科学依据;3.在某些情况下,微量物证能够起到直接证据的作用;4.微量物证可以判断言词证据的真伪;5.微量物证是惩罚犯罪和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有效手段。 物证收集应当遵守客观、细致、及时、依靠群众和善于运用科技手段的原则
物证的收集,是指执法人员或者律师发现、提取、固定、保管和保全物证的专门活动。物证收集应当遵守客观、细致、及时、依靠群众和善于运用科技手段的原则。物证的收集、调查是一项十分严肃的诉讼活动。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收集、调查物证的方法可归纳为以下几种:1.勘验、检查;2.搜查;3.扣押;4.提供与调取。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应当遵守哪些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应当遵守下列程序:1.扣押物证、书证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可以在勘验、检查和搜查中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应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2.扣押的物证、书证范围仅限于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随意扣押。如果发现是违禁品,无论是否与本案有关,都应先行扣押,然后交有关
当事人提交书证的,应当提交原件。“原件”指文书制作人作出的最初定稿、签字的原本或者加盖印章与原本有同一效力的正本。如果当事人提交原件确有困难,比如原件难以取得或者无法借出,当事人可以提交复制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复制件”指影印件等;“照片”主要指与明暗程度相同的影像;“副本”指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与原本和正本同一内容的抄送本;“节录本”指从原本、正本、副
书证和物证在形式上都表现为物体,但在本质上却不相同:1.书证是记载和反映具有某种思想或者行为内容的物体,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形状、大小、规格、质量等证明案件的物体,它并不具有思想内容;2.特定形式的书证,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和完成一定的法定手续才具有效力,否则不发生效力,而物证则没有这样的特殊要求;3.书证一般都有制作主体,能反映制作人的思想或者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