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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国家罪刑辩百科
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犯背叛国家罪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背叛国家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犯背叛国家罪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背叛国家罪而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是被判国家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严重损害的后果或者引起国内严重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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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百科 — 罪名档案 — 背叛国家罪
  • 触犯背叛国家罪应当如何处罚?

    背叛国家罪是指中国公民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是一个国家独立的基本标志。背叛国家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最危害的犯罪,直接危害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因此法定刑也较重。
  • 论背叛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论背叛国家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以及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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