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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刑辩百科
假冒专利罪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擅长办理: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刑事案件。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也是辩护关键。因此我们团队会围绕“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进行辩护“做文章”通过跟踪刑拘、逮捕、侦查、起诉、审判等多阶段,来谋篇布局,最终达到有效辩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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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百科 — 罪名档案 — 假冒专利罪
  • 如何准确划清侵犯知识产权违法与犯罪之间的界线?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关于犯罪数额的规定在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中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其一,纯正的数额犯,即犯罪数额直接在刑法条文中予以规定;其二,转化的数额犯,即刑法条文中并没有出现犯罪数额的表述方式,而是在条文中以“情节严重”等要件作为表达方式,而后通过司法解释对“情节”作具体解释而出现相应的犯罪数额,即由情节犯转化为数额犯。不管是纯正的数额犯还是转换的数额犯
  • 分析区别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形象的影响

    笔者认为,判定现有设计抗辩是否成立,可以采用三步对比法。首先,对比被诉侵权设计与现有设计,判断其是否相同;其次,若被诉侵权设计与现有设计不相同,则进行三方对比,确定区别设计特征;再次,分析区别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形象的影响。
  • 山东翔宇健康制药有限公司与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一案

    原告山东翔宇健康制药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7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金刚藤分散片”药品注册,后于2008年12月25日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的来函,来函称被告正好制药公司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发函反应原告申报的药品品种侵犯其“一种药物金刚藤微丸及其制备方法”的专利权(专利号200510080293.X)。由于被告的
  • 在涉嫌侵犯专利权时罪中可否使用公知技术进行抗辩?

    本案涉及的是公知技术在专利侵权案中的判定问题。对比任某和那家灯饰公司制造的相同的灯饰,我们可以发现它们都是一种装饰灯,都有一层耐火防护罩,外观相似,但是被告生产和销售的装饰灯是在原告专利申请日之前,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 被指侵权中国6名医药企业代表巴黎遭扣押

    因被指涉嫌仿冒侵权,在法国参展的中国3家医药化工贸易企业的6人被法国内政部扣押,现已移送至当地法庭进行审理。据悉,目前中国商务部、驻法大使馆经商处、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下称“医保商会”)都已开始介入此案。
  • 商标是否侵犯瓶贴外观设计专利权?

    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虽不属于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但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立法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和在先权利的冲突,基于我国商标法的特别规定,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可以构成对他人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平面标贴类外观设计主要是起到标识商品来源的作用,与商标的功能无本质区别,判断是否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时,对于
  • 论司法实践中现行侵犯专利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如何合理、公平的确定赔偿数额成为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我国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沿革;二、司法实践中现行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三、裁量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具体适用。
  • 确认不侵权之诉所面临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请求确认不侵权之诉是知识产权领域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之一。根据专利法和司法实践,对确立不侵犯专利权的起诉条件、司法管辖、抗辩方式、侵权比对方式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述,以期对业界有所裨益。
  • 论变劣行为是否构成变劣侵权

    变劣行为是改变专利技术方案并使其技术效果降低的行为,变劣侵权是构成侵犯专利权的变劣行为。但变劣行为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这些条件包括变劣行为必须是对专利方案的技术特征的变更,变劣后的技术方案实现了技术效果的降低,变劣行为与技术效果的降低具有因果关系,变劣后的技术未落入现有技术的范围及变劣行为的显而易见性。而且变劣侵权与等同侵权密不可分,变
  • 从诱助侵犯专利权的含义和类型的角度对我国诱助侵犯专利权行为构成要件提出建议

    我国现行的专利法只规定了直接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对所谓的间接侵权行为却没有规定,这对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来说显然是个缺陷。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利用民法的原则规定对所谓的间接侵犯专利权纠纷进行了调整,而且,大部分发达国家的专利法也都有相关的规定,所以,我国在新的专利法修改过程中应认真分析,研究增加有关间接侵权的必要性并制定相关的规范。
  • 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案件确定赔偿数额的法律的法律依据及实践

    本文从以下几点探讨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案件中确定赔偿数额:一、目前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案件确定赔偿数额的法律的法律依据及实践;二、以侵权人是最大生产能力为基准,综合考虑其它因素,确定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案件的具体赔偿数额;三、实践中运用被告的最大生产能力为基础确定赔偿数额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 通过对各国侵犯专利权犯罪刑事立法规定的比较研究完善我国专利犯罪刑事立法

    本文拟通过对各国侵犯专利权犯罪刑事立法规定的比较研究,以期能对我国专利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有所助益。一、各国专利权之刑事立法保护;一、各国专利权之刑事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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