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问题,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了未成年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于犯罪记录的封存效力均存在不同理解。对于这一冲突的解决不能简单依赖于法律条文的文义解释,需要进行立法初衷的目的解释。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对前者量刑时应当更优先考虑减轻处罚或者予以更大幅度从轻处罚。在几种减轻处罚情节竞合的情况下,可以增大减轻处罚的幅度,适用免除处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相互竞合,对未成年被告人可以适用免除处罚。
为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对完善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制度做如下建议: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建立回访帮教档案;耐心教育与说服;设置专门的回访帮教人员;推行多样化帮教方式;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
调查发现,中国未成年人犯罪虽然经过多年努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犯罪人数稳中有降,但仍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被调查管理人员认为“家庭教育不当”、“不良交友”、“法制观念淡薄”、“学校教育的缺陷”是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成人化和低龄化趋势,同时性侵害、家庭暴力等侵犯未成年权益的案件也变得易发多发。公众应当关注现阶段的电影、网络、电视的内容如何做到干净、不庸俗,不传播带黄色的东西、性暗示的东西引导或者诱导这些孩子。
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多发率使无数家庭破碎、社会痛心不已。少年犯罪呈现出犯罪低龄化、作案手段凶残化、结伙作案集团化的特点。和谐家庭环境,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学校教育理念转化,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改善不良风气,净化社会环境。
社会预防措施:加大对网吧的监管力度,依法规范网吧经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完善网络法律体系;利用网络审查技术进行侦查追踪。学校预防措施:抓好学生的网络道德和法制教育,构建“真善美”的网络道德体系;提高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教育;丰富校园文化活动。
在我国,青少年犯罪从总体上呈现出居高不下的局面。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网络暴力、色情游戏、网络色情泛滥,使部分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拔而走向犯罪。
短短2个月内疯狂抢劫近30起,犯罪团伙的成员竟全是14~18岁的少年。他们疯狂举动的背后,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他们普遍都初中没念完,没文化,也没有什么好的出路给他们。对于青少年犯罪,如何预防和矫正,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社会难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网络的普及,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一直高位运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许多困境。犯罪记录封存后是否构成累犯、再犯,再犯可否适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如何封存等都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一则案例引出的讨论:未成年人盗窃前科应不应作为成年后盗窃入罪要件?笔者认为未成年盗窃前科排除适用于法有据;犯罪记录封存仅限于查询且须保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需要特殊保护;不应再予刑罚评价而据此作为其成年后再次实施盗窃的入罪要件。
一件很小的会车纠纷,不克制引发两个家庭的不幸。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过失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给予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
矫正广东省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建议:完善涉及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协调教育资源,让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重回校园;人社部门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财政部门主动推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区矫正类别的服务等。 莫把网络当成“世外桃源” 网络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
小编选取部分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供读者以往鉴来:被告人冯文东故意杀人、盗窃案,被告人黄苏安诈骗案,被告人王道红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肖克臣绑架、强奸案,被告人叶振强绑架案,被告人张盛贵强奸案,被告人赵小明等非法拘禁案。
4青少年网友抢车绑人齐蹲大狱 中途离开但未有效阻止不构成犯罪中止
4名青少年通过一条语焉不详的QQ信息而认识,头脑一热发出犯罪集结号,集合后提议绑架勒索钱财,四人抵达之前蹲点过的停车场,“老大”顿时心生悔意中途离开。法官说法,中途离开但未有效阻止不构成犯罪中止。
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世界少年司法最初为了应对少年犯罪不断增长的社会形势,对未成年犯罪采取了较为宽松的保护主义立场。本案的处理体现了少年合议庭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和矫正的实效。
对待青少年犯罪,以预防、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学校采用多种方式教育陶冶青少年的德行;完善法制体系,构筑社会防线;多种措施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同时做好已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团组织充分发挥青年阵地先进性作用,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我国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较以往,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疯狂性;突发性;连续性;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
犯罪的少年大都是在不良环境教育下发展成罪犯的,我国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以下几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