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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刑辩百科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从防卫过当的整个过程来看,知道防卫人虽然出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目的,但是有一定的罪过心理,在主观上对自己反击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和结果持放任态度或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客观上防卫人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防卫过当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的前提是进行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又不同于正当防卫。第一,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第二,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罪过,这是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的根据。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主要是解决防卫过当的定罪和量刑问题,能不能定罪,就是通过是否具备了防卫过当犯罪构成的条件,因为它是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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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百科 — 刑事常识 — 防卫过当
  • 浅析假想防卫过当及其如何处理的司法困惑

    假想防卫过当的场合,根据行为人对过当事实有无认识,可以区分为故意犯和过失犯。由于行为人在对假想侵害进行反击时有防卫过当的认识,因此,其责任的追究,只能在其主观认识即防卫过当的认识限度内进行,否则,有违反责任原则的嫌疑。只是在以防卫过当的规定处罚假想防卫过当时,必须注意其与通常只能作为过失犯定罪量刑而不能“减免处罚”的假想防卫之间的衡平。
  • 防卫过当行为造成严重伤害后果而致防卫人构成犯罪的只应该定性为过失犯罪

    对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理论认识,无论认为防卫过当行为之罪过是过失、是故意还是既可过失又可故意或既有过失又有故意,似乎都忽略了一项重要的内容,即防卫过当之过当的实质是什么。
  • 在司法实践中很有必要对这些没有作出统一标准但又必须要运用问题进行探讨

    防卫过当,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指由非罪行为的正当防卫由于明显超过防卫的必要限度而转化为罪的一种形式。防卫过当一般具有如下几种特征:1.刑事的违法性;2.主观过错性;3.损害的扩大性;4.客体的不确定性。
  • 对防卫过当的本质、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探讨

    本文从以下几点对防卫过当加以探讨:一、防卫过当的本质;二、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三、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 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从司法实践来看,防卫过当行为触犯的罪名主要有(间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伤害罪和过失重伤罪。为了表明防卫过当的情况,在制作判决书时,应当注明因防卫过当而构成某种犯罪。
  • 浅析防卫过当与犯罪故意的兼容性

    在现代不法理论的框架下,防卫意识仅以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与不法侵害相对抗的事实为必要,因此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不仅包含过失,而且包含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这一观点不仅能与刑法关于防卫过当以发生重大损害结果为要件、防卫过当应当减免刑罚以及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具有同一本质等规定保持协调,而且能够合理地解决假想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问题。
  • 防卫过当既是具有社会有益性又具有社会危害性

    从防卫过当的整个过程来看,防卫人虽然出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目的,但是有一定的罪过心理,在主观上对自己反击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和结果持放任态度或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客观上防卫人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损害了不法侵害人被刑法所保护的部分利益,防卫行为也就由最初的正当防卫转化为犯罪行为。
  • 对何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以及“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标准与程度的理解

    对何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以及“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标准与程度如何,笔者拟作些探讨:第一,从法律规定分析,现行刑法第20条第2款明确载明,“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第二,从侵害的客体上讲,犯罪行为必然是造成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对象造成的危害结果如何,应当是认定犯罪的条件之一。第三,在我国刑法中,除第20条第2款有关防卫过当的
  • 防卫过当具有哪些特征---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

    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1.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 ;2.防卫人在主观上对过当行为及造成的结果具有罪过。
  • 什么是防卫过当--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为您讲解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在鼓励公民更好的利用防卫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有其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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