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司法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中国辩护制度的现状与改革。1.将原来规定的人民法院庭审前对案件进行实质审查并确认被告人有罪才开庭审理,修改为人民法院在庭审前只对案件进行程序审查,通过开庭审理后再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2.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刚性要求,并明确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主体;3.辩护人从原来可以查阅指控案件的全部材料变为只能查阅部分材料;4.增加了辩护人特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我国指定辩护制度对强制辩护的选择。本团队律师在探寻指定辩护制度理论的基础上,从刑事司法价值多元化角度,分析了指定辩护与司法公正、诉讼效率的关系,针对我国现行指定辩护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以衡平的理念来完善制度——建立有限强制辩护制度。
刑事案件辩护率不足30% 是否应划定强制指定辩护范围?律师参与率低,使许多刑事案件的控辩严重失衡,一些案件公正难以保障。为提高我国刑事案件的律师参与率,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正确认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2.保障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享有和行使必要的权利;3.建立完善证据开示制度;4.对追究辩护律师伪证罪设定特别程序;5.提高律师职业素养;6.优化法律援助
谷开来的家人聘请的律师对香港传媒确认其将无法获得出庭的机会。据当地的法律界人士透露, “经谷本人本人同意,安徽省一个月前即启动辩护律师遴选程序,公安提名16人,政法委刷掉8个,司法厅再刷4个,留4个供谷开来本人挑选。总的原则是:外地尤其是北京的律师不得介入。”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法院启动刑事简易程序指定辩护制度。刑事简易程序指定辩护制度的具体操作方式是: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送达可以申请法院指定律师的附函,被告人申请法院为其指定律师的,法院通过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指派律师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并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指定辩护确立了国际刑事法律援助的最低限度标准,已为世界各国普遍推行。我国根据国际公约初步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被告人自己没有委托辩护人时,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出庭为其进行辩护。在此,笔者对指定辩护制度定义:因司法利益需要保护的被告人,若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国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的一项司法制度。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指定辩护的问题缺陷。本文只要从以下几点来说明:(一)指定辩护范围的限制;(二)诉讼阶段上的限制:1.侦察阶段存在的问题;2.审判阶段存在的问题; (三)普通程序简化审案件中指定辩护制度的缺位。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法院应为哪些人指定辩护。根据司法实践,以下五种情况,人民法院也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3)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指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指定辩护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一经人民法院指定,便具有强制辩护的效力,被告人有权拒绝不称职或不合心意的律师辩护,也可另行要求指定其他辩护律师,但不得拒绝人民法院的依法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