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与文明是看守所履行法定职能的基本目标,看守所法起草过程中的各项制度与规则设计均应紧密围绕看守所的职能定位与基本目标展开,唯有如此,方能把握看守所立法的正确方向。首先,虽然目前看守所立法仍然处于起草的准备环节,并未进入实质立法环节,但就看守所管理体制是否要进行变动,社会各界争议较大。其次,看守所中立化是包括公安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最后,看守所的职能 看守所应从公安机关中脱离出来 与监狱并归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管理
刑事执行体制以及刑事诉讼整体机制等方面的理论与现实探究引起了人们对审前羁押的诸多思考。司法权能的进一步优化配置、诉讼人权的明显改善及羁押管理的科学化对看守所的独立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从实际操作层面进行观察,在历史发展及现实体制上也可以看到这种可能性。更为重要的是,看守所的独立将为诉讼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提供一个新的契机。要高度重视不予收押决定的法律监督和保护监管人员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等问题
加强对不予收押决定的法律监督和保护监管人员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等问题,应当引起相关部门足够重视:一、看守所不予收监的法律依据;二、看守所对应当收押而拒绝收押人犯的危害性;三、针对看守所拒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相关问题的处理及对策。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清楚地知道其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而予以收押的,本团队律师可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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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检查出来的物品应当如何处理?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