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法律对任何罪行不实行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安道尔,安哥拉, 亚美尼亚,澳大利亚, 奥地利,阿塞拜疆, 比利时,不丹, 波黑,保加利亚,柬埔寨,加拿大,佛得角, 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克罗地亚, 塞浦路斯,捷克,丹麦,吉布提, 多米尼加共和国,东帝汶,厄瓜多尔, 爱沙尼亚,芬兰, 法国,格鲁吉亚,德国,希腊, 几内亚比绍......
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截至2009年4月30日,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了死刑,其中废止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多达92个,废止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为10个,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为36个(以过去10年未执行一例死刑为标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已多达138个,而在法律上保留死刑并在实践
死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
由于缺乏正确的结果加重犯理论指导,司法实践在认定与处理结果加重犯时就会出现极大的随意性。将结果加重犯的本质把握为行为人的基本犯罪行为与其至少过失地引起的重的结果的发生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样既调和了责任主义又避免了危险性说的结果责任为其理论根据之嫌。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所提供的辩护包括侦查阶段的辩护、起诉中的辩护和庭审中的辩护。其中庭审中辩护最为关键的是发问技巧。所以本文下面重点探讨庭审中的发问技巧。
近现代,世界进入宪政法治时代,由于涉及人们的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等最基本的权利,刑事辩护成为法治国家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刑辩律师的作用日益重要。西方有一条法律谚语:最好的律师,做刑辩。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我国法律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律师辩护权的制度亦逐步完善,使得中国刑辩律师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
认清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对刑法的了解可以更近一层,需要辨认基本犯罪的主客观特征。中国刑法没有基本犯的罪过形式是过失的结果加重犯。刑法对加重结果规定了加重处罚的法定刑,加重结果必须是可归责于行为人的结果。
在审查起诉阶段,影响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否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影响有效辩护的因素当中,律师是否具有刑事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是否具有参与刑事诉讼的丰富办案经验是有效辩护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律师针对具体的案件采取什么样的辩护技巧是个案中律师能否有效辩护的关键。本文从以下几点来谈谈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的看法:一、律师与侦查人员对抗的技巧;二、律师与检察
我们国家的程序辩护刚刚起步,有一些律师取得了一些成绩,非常值得欣慰,但是效果不太好。程序辩护是指刑事辩护中,律师能够指出有关部门在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中程序违法为由,提出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
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下面从几点来探讨庭审中的辩护技巧要注意的问题: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一)文字表达技巧;(二)语言表达技巧;(
白海亮盗窃一案,检察机关认为,被告白海亮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抢劫罪,应予数罪并罚。笔者对案件涉及的相关理论展开了探讨,最终认为,在引用《刑法》第七十条的时候,应视案件情况区别对待。在刑罚的具体运用中,数罪并罚是一项重要的制度,这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实际问题。 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辩护。但辩护人的地位有了,辩护权如何行使呢?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认为,刑事律师侦查阶段的辩护权行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就是“会见权”;(二)办理取保候审;(三)代理申诉控告;(四)提交辩护意见;(五)其他辩护权的行使。
最高法最高检司法解释 首次明确实施渎职行为并收受贿赂应数罪并罚
在《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两高明确表示对于渎职行为并实施收受贿赂的,应该数罪并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2011年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庆彬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属于法定撤销缓刑的第一种情形,故法院撤销之前的缓刑判决与新罪数罪并罚。
广西一个体司机苏某在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是采取措施积极报案,而是找来他人帮自己掩盖罪行,最终仍旧被公安机关查实。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又以贿买的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苏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故意杀人被判死刑,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介入被改判死缓。广州中院审理认为:小周(化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伙同他人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该数罪并罚;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构成自首;同时又构成累犯,依法应对其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广州中院于日前判处小周(化名)死刑, 检视死缓限制减刑的司法适用状况,探寻更好发挥死缓限制减刑的方法
死缓限制减刑,作为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确立的一项新的刑罚制度,对于增强死缓刑的严厉性、加大对严重犯罪分子的惩罚和改造力度、缓解自由刑与死刑衔接的脱节程度等方面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司法实践来看,其在适用中仍然存在不少困惑和问题,没有完全达到立法预设的目的和效果。从以下几点来探讨:一、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二、以三维方法构建适用限制减刑的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浅谈限制死缓减刑的示范意义。其具有典型意义,首先在于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类似于海军这样的暴力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极深,罪行严重,对人身安全和社会危的害性极大。限制减刑,实际执行刑期最低不能少于20年,这对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打击和震慑严重暴力犯罪,避免其过早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进而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都具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死缓的核准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缓期二年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二)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三)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死刑与死缓的区别与联系。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为您讲解死缓的相关司法解释。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1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死缓两年后会怎么处理。《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死缓。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我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
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确立的附加处罚,适用这种处罚应当注意:第一,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不适用于我国公民(包括华侨)。这里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无国籍的自然人。第二,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属于附加处罚,可以在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的同时附加适用。对于该项附加处罚是否可以单独适用,本法没有明确。第三,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的不同。限期出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哪些外国人不准入境:一、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二、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三、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四、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五、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六、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驱逐出境的性质。一般认为,作为刑罚的驱逐出境与作为行政措施的驱逐出境有着原则区别:(1)处罚的性质和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规定的驱逐出境,是一种刑事处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的驱逐出境,是一种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入境出境管理的外国人。(2)主管机关和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作为附加刑的驱逐出境,由人民法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样的人才可以被驱逐出境。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应依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结果单独处以主刑或附加刑或者处以主刑和附加刑,对此,刑法专门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驱逐出境的执行方式。在我国驱逐出境的适用方式比较灵活。刑法规定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应当适用。这即是说,对犯罪的外国人不一定要适用驱逐出境,而是不仅要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而且还要考虑我国与所在国的关系以及国际斗争的需要加以决定。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我国境内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单独判处或者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国境内继续犯罪的可能 在侦查阶段要实现有效的辩护一定要敢于理直气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在侦查阶段,律师作为法律帮助人,没有完全的辩护权,在这一阶段,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这一阶段律师也可以向侦查人员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意见。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侦查阶段辩护技巧:一、对有关律师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的法律规定要熟知;二、对应享有的诉讼权利要积极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