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一般都是性质严重、案情复杂、影响较大或者处罚较重的刑事案件,其审判必须严肃慎重。将这些案件交给水平更高、经验更丰富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
反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工作,具有谋略性、对抗性、危险性,必须适应现代刑事司法关于强化人权保障、无罪推定、证据裁判等理念的要求,才能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维护检察权威。一、现代刑事司法理念的体现和要求;二、顺应现代刑事司法理念需要,严格行使侦查权.
认定紧急避险限度,“小于说”与“不超过且必要说”均有缺陷。无论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大于、等于还是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只要造成了不适当损害,且社会危害严重,均成立避险过当。判断紧急避险的限度,不应当局限于法益性质、数量、单价等客观因素,还应考虑社会善良风俗与道德伦理、法益的规范或社会意义、第三者的自律权、社会共同体责任、法益的重大属性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一切影响社会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对量刑情节的概念一直存在着多种理论观点,且至今未能形成一致的认识。这一局面已对我国规范化量刑的司法实践形成了重大制约。应将量刑情节的概念界定为:刑法明确规定或者予以认可的、基本犯罪事实之外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并在法官裁量刑罚时据以决定对犯罪人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各种主客观事实情况。量刑情节与定罪情 从自首的本质属性及自首与坦白的价值位阶出发提出“罪行发觉择一认定”
刑事诉讼法拘留条款中的重大嫌疑与犯罪嫌疑不具有同一性,物品痕迹具有犯罪后不久“显著”特征的重大嫌疑分子才可以认定其罪行已被发觉。侦查机关意料之中的罪行属于侦查方向的范畴,意料之中交代的罪行未必可以认定已被发觉。罪行发觉择一认定可以实现自首制度的法律精神和自首与坦白的不同价值位阶。择一认定即以怀疑的若干罪行中的轻罪视为已被发觉,重罪视为未被发觉;如果还有无罪可 很有必要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正当防卫认定的新标准
对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攻击行为进行反击或者对已经预见的攻击行为进行反击能否成立正当防卫,传统的刑法理论采用“不法”和“急迫”的规范性标准进行认定。但是,规范性标准仍存在不少问题:要么法律论证自相矛盾,要么得出的结论令人难以接受,要么是在规范性标准的名义下进行超规范的盘算。以“个人保护原则”和“法保护原则”作为认定正当防卫的政策性标准既具有合理性,也具有合法性。
伟大的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任何超过绝对必要性的刑罚都是暴虐的。”死刑作为一种剥夺他人生命的刑罚在贝卡利亚看来是不可思议的,是应当予以废止的。现在废除死刑的政策在世界各国遍地开花,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而我国依然保留死刑,当下只有尽量减少死刑的适用。
随着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正式施行,“醉驾入刑”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全国各地一致严打酒后驾驶,但是其后的判刑结果却各有不同,引起社会新一轮的关注,甚至出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对于量刑的讨论愈演愈烈。一、危险驾驶罪的量刑问题;二、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均衡化探索。
在中国的宪法学研究中,对于美国联邦宪法正当程序条款的关注大凡侧重于这一条款与经济自由的关系以及与此相关的“司法能动主义”(Judicialactivism)的理论纷争。对于正当程序条款这一面相的忽视,导致了诸多中国宪法学者的认识误区。 强化证据审查意识和完善证据审查体系对于“防冤止错”的效能发挥能起到集腋成裘
一、冤假错案的发生与证据审查的辨析。二、检察机关证据审查错位对造成冤假错案的影响。三、如何发挥检察机关证据审查“防冤止错”功能。 念斌二审宣告无罪 福州中级法院决定对念斌国家赔偿113万多元
2015年2月1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赔偿请求人念斌二审宣告无罪赔偿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先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89225.84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念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